(14)索道的路徑;
(15)纜車的速度;
(16)結構與基礎;
(17)通信;
(18)乘客的進出;
(19)以及乘客在纜車里被困時的救助。
鋼絲繩的設計安裝應符合ANSI/B-77.1—92:Section7的要求,所有電氣系統(tǒng)設計安裝標準應符合ANSI/NFPA70—1993,ANSI/CI一1993。
設計圖紙和說明應預先獲得專員接受才能開始安裝工程。向專員提交的資料還包括所有部件的目錄和一份聲明,聲明主要部件和安裝地點適合于整個系統(tǒng),每一個部件還要有一份說明其符合本規(guī)章的證明,這些證明可以由有資格的工程師或供應該部件的公司的負責人簽發(fā)。這些主要部件包括:驅動馬達、齒輪減速機、張緊裝置、承載裝置、繩夾、曳引輪總成、張緊輪、制動器、安全回路等。
制造者、設備材料供應者應保存質量控制文件,以證明其制造過程符合設計要求。
安裝者應保存質量控制文件,以證明其安裝過程符合所有設計要求,索道應由一名有資格的工程師向業(yè)主證明其建筑和安裝完全符合最終設計圖紙和說明。
2.改造
下列情況將被作為是對現(xiàn)行系統(tǒng)的改造。
(1)索道系統(tǒng)設計速度的改變;
(2)額定載荷的更改(包括車廂的數(shù)量、車廂的間距、車廂載荷的變化);
(3)索道路徑的改變;
(4)制動器種類及索道支撐裝置或組成的改變;
(5)結構排列的改變;
(6)原動力或輔助動力的改變;
(7)控制系統(tǒng)程序的改變。
以上這些改造變化,必須進行重新的批準,才能進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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