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中規(guī)定:
(1)動力驅動的起重視,其起升、變幅、運行、旋轉機構都必須裝設制動器。
人力驅動的起重機,其起升機構和變幅機構必須裝設制動器或停止器。起升機構、變幅機構的制動器,必須是常閉式的。
(2)起升機構不宜采用重物自由下降的結構,如果用重物自由下降結構,應有可操縱的常閉式制動器。
(3)吊運熾熱金屬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發(fā)生事故后??赡茉斐芍卮笪kU或損失的起升機構。其每一套驅動裝置都應裝設二套制動器。
(4)制動器應有符合操作頻度的熱容量。
(5)制動器的制動帶摩擦墊片摩損后應有補償能力。
(6)制動帶摩擦墊片與制動輪的實際接觸面積.不應小于理論接觸面積的70%。
(7)帶式制動器的制動帶摩擦墊片,其背襯鋼帶的端部與固定部分的連接,應采用鉸接,不得采用螺詮連接、鉚接、焊接等剛性連接型式。
(8)控制制動器的操縱部位,如踏板、操縱手柄等,應有防滑性能。
(9)正常使用的起重視,每班都應對制動器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