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滅火器材的配備
(1)現(xiàn)場倉庫消防滅火設施
①倉庫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一般不應小于兩處。
③消防管道的口徑應根據(jù)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確定,一般不應小于150mm,消防管道的設置應呈環(huán)狀。
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50m。
采用低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內的壓力在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低于0.1MPa;采用高壓給水系統(tǒng),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兩支水槍同時布置在堆場內最遠和最高處的要求,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槍的流量不應小于5L/s。
⑥倉庫或堆場內,應分組布置酸堿、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于4個,每組滅火器的間距不應大于30m。
(2)施工現(xiàn)場滅火器材的配備
①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2個10L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沙池等器材設施。上述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②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種類的滅火機。
2.滅火機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