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粉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 干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并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干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xù)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面噴射,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于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后再復燃的現(xiàn)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lián)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2.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 適用范圍: 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huán),迅速奔赴火場。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更不可橫拿或顛倒,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一只手緊握提環(huán),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將射流對準燃燒物。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范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qū)靠近,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tài),否則會中斷噴射。
3.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的,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外內窄小空間使用的,滅火后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4.各類火災適用的滅火器:
1、固體(A類)火災應先用水型、泡沫、磷酸胺鹽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2、液體(B類)火災應先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3、氣體(C類)火災應先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4、金屬(D類)火災可使7150滅火器以及沙、土等。
5.防火的基本原則是:防止燃燒條件的產生,不使燃燒三個條件相互結合并發(fā)生作用,以及采取限制、削弱燃燒條件發(fā)展的辦法,阻止火勢蔓延,這就是防火的基本原理。
6.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①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采取局部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fā)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②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fā)生燃燒。③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④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中擴展,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范圍不致向外延燒。
7.滅火的基本原理是:
根據(jù)燃燒的基本條件,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形成的燃燒條件,或終止燃燒的連鎖反應而使火熄滅以及把火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