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應有固定的裝卸作業(yè)點或專用裝卸站。危險物品不能與客運或一般貨運站混設在一起,應有單獨的裝卸點。
(2)裝卸危險化學品應定人、定車、定點。對不同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防護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混裝,不得同車運輸。
(3)裝卸危險化學品前,應對車輛的車廂進行認真徹底的清掃,嚴防雜物和其他化學物品相混而引起事故。
(4)危險化學品應注意防震,可根據情況在車廂底部墊木板等柔性墊層,物品的排列應緊密合理,防止途中發(fā)生晃動或滑動。
?。?)裝卸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不要用撬棍滾動,不能重壓,以防止震動、撞擊等引起事故。裝卸時應及時檢查包裝是否牢固密封,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有破損或異常情況不應裝運,要另行單獨處理。
?。?)運輸時應有專人負責押運。運輸途中駕駛員應集中精力,嚴守有關規(guī)定,防止急剎車、急轉彎,以免產生撞擊、物品嚴重移位等引起事故。
(7)運輸途中應隨時注意裝運物品的動態(tài),駕駛、押運人員應嚴禁吸煙,也不準無關人員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