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的燃燒性能
棉花通常指從棉桃中采摘下來的籽棉和經過加工脫籽后的纖維——皮棉.棉花不僅是易燃物,而且還能自燃和陰燃,所以具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
1、易燃
棉纖維的主要成分是纖維和蠟質,都是可燃物質。燃點為150攝氏度,自燃點為407攝氏度,由于面纖維細小蓬松,與空氣接觸面大,遇到微小的火星,就能立即燃燒,棉花的燃燒速度約為木材的16—25倍,一旦著火瞬間即可擴大成片。
2、陰燃
已經打包的棉花,無論在運輸中或已上堆垛儲存,在遇到火種著火后,有的時候由于氧氣供應不足,未能很快蔓延開來,常常使燃燒在局部或小范圍內緩慢進行處于陰燃狀態(tài),可以持續(xù)數(shù)天,甚至十幾天的時間,而不易被發(fā)覺。當陰燃的棉花突然遇到空氣對流時,不但能使陰燃的棉花很快地變成完全燃燒,而且能夠引起一氧化碳與空氣的混合物發(fā)生爆炸。
3、自燃
棉纖維每吸收一克水放出的熱量為1248焦每克,吸熱越多放出熱量越大,又由于棉纖維導熱性能差,熱量散不出去,當溫度接近150攝氏度時,棉纖維開始分解,進入氧化過程,熱量繼續(xù)增加,就能自行燃燒。
棉花儲存中的火災危險性
棉花儲存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建筑物的布局或間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產、生活用火的火星火煙囪飛火等濺落在庫區(qū)內,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
(2)庫區(qū)的管理制度不嚴格,隨意動用明火或吸煙等,留下火種,釀成火災。
(3)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進入庫區(qū)時,不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排氣管噴火或機械摩擦、撞擊產生火花,引起可燃物起火。
(4)原料在運輸途中接觸明火,如煙頭和放鞭炮時落下的火星等,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將火種帶入庫內陰燃成災。
(5)電器設備,特別是照明和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使絕緣層老化、破損,引起短路,產生火花;或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等,引起火災。
(6)含水量過多或受潮的棉花、黃麻等,長時間大量堆積,通風不良,發(fā)熱積聚不散,引起自燃。
(7)原料庫或露天堆場無避雷裝置,受雷擊起火。
(8)堆垛無覆蓋或覆蓋不嚴,又靠近鐵路線,當蒸汽火車經過時噴出火星,被風刮入庫區(qū)堆垛上,引起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