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國內(nèi)外的使用經(jīng)驗及經(jīng)濟合理性,單管立柱的扣件式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50m。50m以上的高架有以下兩種常用做法:
1)腳手架的下部采用雙管立柱,上部采用單管立柱,單管部分高度在35m以下。
2)將腳手架的下部柱距減半,較大柱距的上站高度在35m以下。
(2)在搭設腳手架前,單位工程負責人應按施工組織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逐級向架設和使手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1)對鋼管、扣件、腳手板等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構配不得使用。
2)清除地面雜物,平整搭設場地,并使排水暢通。
(3)地基處理與底座安放:
1)根據(j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可按下表或根據(jù)計算要求進行地基處理。
當腳手架搭設在結構樓面、挑臺上時,立桿底座下應鋪設墊板或墊塊,并對樓面或挑臺等結構進行強度驗算。
2)按腳手架的柱距、排距要求進行放線、定位。
3)鋪設墊板(塊)和安放底座,并應注意以下事項:
①、墊板、底座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
②、墊板必須鋪放平穩(wěn),不得懸空;
③、雙管立柱應采用雙管底座或點焊于一根槽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