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建筑物場地工程地質(zhì)資料和必要的水文地質(zhì)資料和樁基工程施工圖及圖紙會審紀要等有關資料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
2、建筑場地和鄰近區(qū)域內(nèi)的地下管線(管道、電纜)、地下構筑物、危房、精密儀器車間等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yè)主進行詳細檢查,并將建(構)筑物原有裂縫特殊情況記錄備查,對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鄰房應事前采取加固措施;
3、施工前應組織圖紙會審,會審紀要連同施工圖等作為施工依據(jù)并列入工程檔案;
4、樁基施工用的臨時設施,如供水、供電、道路、排水、臨設房屋等,必須在開工前準備就緒,施工場地應進行平整處理,以保證施工機械正常作業(yè)。
5、按基礎平面圖設置樁位軸線、定位點,測定高程水準點,并應設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地方。開工前,經(jīng)復核后應妥善保護,施工中應經(jīng)常復測。
6、場地及四周應設備排水溝、集水井,并制定泥漿和廢渣的處理方案施工現(xiàn)場的出土路線應暢通。
7、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逐孔全面檢查各項施工準備,逐級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組織、措施上都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