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條 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
第二十二條 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二十三條 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二十四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條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二十六條 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二十七條 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第二十八條 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二十九條 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三十條 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三十一條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三十二條 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三十三條 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三十四條 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三十五條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第三十六條 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條 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三十八條 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三十九條 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四十條 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