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制職業(yè)病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時應結合單位設備狀況,在制度中做出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在購置防護設備設施時,對設備設施的選購要滿足職業(yè)病防護技術要求。產品應當具備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應當確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
4、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shù)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yǎng)記錄。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fā)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