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會、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作操應由學校政教處、班主任、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組織活動的部門負責人是活動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3、不得組織師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wèi)、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