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工作實現全員管理,做到警鐘常鳴,提高“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意識,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制度。
1、對新進礦的員工必須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進行礦級、作業(yè)單位、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得低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認真做好培訓記錄,不按時組織培訓扣培訓負責人5分,職工不按計劃參加培訓扣2分。
2、變換工種或崗位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學習,并按新進員工的要求進行二級安全教育。不按時組織培訓扣培訓負責人5分,職工不按計劃參加培訓扣2分。
3、企業(yè)每年對所有從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不按時組織培訓扣培訓負責人5分。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本崗位操作。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并按規(guī)定參加復審。業(yè)務科室不按規(guī)定報送人員扣業(yè)務科室負責人2分,安全培訓科不及時下達培訓通知扣培訓負責人2分。
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學時。所涉及人員不及時參加培訓扣個人5分。
6、各隊、班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不及時組織扣培訓負責人2分,各隊、班組不按時參加扣單位負責人2分。
7、安全培訓科正、副科長每周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坑口會教育。一次不參加扣1分。
8、培訓負責人每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職工例會講話。一次不參加扣2分。
9、各班組每天上班前對班組成員進行2分鐘防護用品檢查,15分鐘的安全教育(2.15工作法),增強員工自我保護意識。不組織扣單位負責人1分
10、上級各部門下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規(guī)定、政策、文件必須及時組織員工學習,傳達到每一個員工。不按時傳達扣安全培訓科負責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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