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促使全校形成時時抓安全,處處有安全,工作才安全的安全工作格局,特制定隨堂點名和未到校學生去向追蹤制度。
一、全體科任教師要認真學習中、省、市、縣、鄉(xiāng)有關安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樹立“安全重于泰山,隱患勝于明火”的安全意識,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識隨堂點名和未到校學生去向追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學校建立隨堂點名登記卡,印發(fā)各班,為班級提供隨堂點名保障。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從早操到下午自習,比須做到隨堂點名并堅持如實填好隨堂點名登記卡。
四、學生請假一律實行寫假條,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學校備案制度。
五、班主任和值周同志一旦發(fā)現班級學生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到班者或離校者,班主任立即與學生家長聯系,明確學生去向,并將情況報告學校值周領導,直至追蹤到學生的準確信息為止,切不可掉以輕心,敷衍了事。
六、班主任負責每周星期五將本周隨堂點名登記卡和未到校學生去向追蹤登記情況交主管安全領導審核后歸檔。
六、凡不自覺履行隨堂點名和未到校學生去向追蹤制度的,責任自負,學校一并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