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班級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應張貼在學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學期開學教育時告知學生極其監(jiān)護人。
2、加強接送學生管理,由學校保安和生活老師負責學生的接送登記,沒有班主任老師的簽字學生不得離開學校。
3、課間、午間活動有組織,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
4、不攀爬樓梯扶手,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騎車追逐,嚴禁在校內騎車。
6、學生上課期間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履行申報批準制度,班主任及相關老師必須保證學生安全。
7、不準從樓上向下拋擲物品, 不準坐在走廊的護欄上,不準追逐打鬧。
8、注意飲食衛(wèi)生,不買“三無”食品”(即無品牌、無廠家、無地址),不要到校外購買無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小販的食物。
9、同學之間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師、學校來解決,嚴禁打架,嚴禁勾引外來人員到校滋事。
10、按時來校、回家、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學校和班級分別建立學校與監(jiān)護人、班主任與監(jiān)護人的聯(lián)系渠道,以保障學生安全信息的暢通。
12、學生沒到校上學,應及時向學生家長打電話詢問情況。電話沒打通要反復多次,并通知鄰居和學生的親戚直至聯(lián)系上或者家訪。
13.學生出現不正常的異常表現,應仔細、耐心詢問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及時告知監(jiān)護人,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心理溝通。
14、建立學生健康與安全信息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不良習行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歸類入庫管理,并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15、學校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后,學校除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施救外,必須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屬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安監(jiān)部門。
16、在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評中,對校園內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實施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