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了加強進出庫車輛管理,確保油庫安全生產(chǎn),機動車輛在油庫內(nèi)的一切交通行為,除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管理規(guī)定的約束外,還必須遵守油庫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嚴禁進入油庫:
1、 車容不整,車門或尾板字跡和數(shù)碼辯認不清的;
2、 不按規(guī)定配戴整齊指定的防火罩的;
3、 排氣管或消聲器破裂漏氣,無車頭蓋板,無滅火器材的;
4、 提油車輛不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危險運輸許可證的;
5、 摩托車、拖拉機、拖卡車和加裝蓬布的車輛。
(三) 進入油庫的機動車輛,車況必須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制動系、轉(zhuǎn)向系、燈光、喇叭、排氣管及消聲器必須完整有效,車輛無漏油及吊火運行現(xiàn)象。
(四) 駕車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行駛證及正式駕駛證。持實習駕駛證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庫。
(五) 車輛進入油庫,司機以及車上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
(六) 凡進入油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在保安值班室門口停車示證登記并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庫。每車只限司機一人進庫,其余人員不得進庫,并服從管理和指揮。
(七) 車輛進入油庫,時速一律不準超過5公里,不準在油庫內(nèi)加水、加油、擺弄電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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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車輛,嚴禁用鐵器、石頭撞擊金屬物品。
(八) 進入油庫裝油臺裝油的車輛必須熄火,裝油期間司機不準離開車輛,并嚴格按要求接好靜電夾才能裝發(fā)油。
(九) 車輛違章進出油庫的處罰:
1、 無正式駕駛證的司機駕車進入油庫罰款200元;造成事故的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jié)加倍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2、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1)進入油庫不配戴整齊指定有效防火罩的;
(2)違章駕車進入油庫的;
(3)人或車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油庫的;
(4)不服從管理和不服從指揮的;
(5)不按規(guī)定時速(五公里),進出油庫的;
(6)排氣管或消聲器破裂漏氣的;
(7)車輛漏電或因電器部分產(chǎn)生火花而造成未遂事故的;
(8)油罐、油箱、油閥沒有關(guān)嚴甚至不關(guān)而造成大量跑油的;
(9)造成油庫設備或建筑物損壞的;
3、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1)在油庫內(nèi)清洗車輛亂掉垃圾的;
(2)在油庫內(nèi)加水、加油、擺弄電瓶和維修車輛的;
(3)防火罩沒有掛緊掉落地面拖行或輾爛的;
(4)裝完油不將鶴管放回指定位置的;
(5)未夾上靜電夾裝油或拉斷靜電夾和接線的;
(6)規(guī)定過稱而不過稱就裝車的;
(7)不按槽車實際容量開票,造成冒油污染場地的;
(8)不按指定線路行駛的;
(9)發(fā)生冒油事故而不沖洗地面的;
(10) 車輛進入裝油臺后待裝或裝油時不熄火的,和裝油期司機離開車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