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1.1 當船舶發(fā)生緊急情況時,船岸雙方應采取聯(lián)合行動,以最大限度減少船員傷亡,減少船舶或財產的損失和對海洋環(huán)境的污染。
2.0 職責
2.1 總經理
1)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總負責人;
2)負責向指定人員提供足夠的資源和人員的支持;
3)負責為應急反應小組提供必需的額外資源包括人力資源;
2.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
2.2.1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成員的組成
2.2.1.1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組長
總經理為應急反應小組組長,當總經理不在時由指定人員替代,負責召集應急反應小組成員到位。
2.2.1.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成:
指定人員、海務主管、機務主管、人事主管和體系主管為岸基應急反應部門。
2.2.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職責
2.2.2.1 指定人員
.負責船舶和總經理的聯(lián)絡, 為船舶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
.負責公司各主管的協(xié)調和緊急事故的處理;
.對應急反應的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監(jiān)控。
2.2.2.2 指定人員接到船長有關應急情況報告時,并履行如下職責:
.了解船舶緊急狀況,第一時間通知應急反應小組成員;
.保持與船長的聯(lián)絡并記錄情況,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直到應急反應小組成員到達才能解除責任;
.記錄應急反應小組到位時間。
2.2.2.3 海務主管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駕駛與壓載等技術支持;
.負責提供必要的氣象航海資料;
.負責向應急反應小組提供租船人、貨運公司的資料;
.負責聯(lián)絡港口海事機關;
.負責聯(lián)絡保險公司;
.負責聯(lián)絡救助中心。
2.2.2.4 機務主管
.負責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負責聯(lián)系船舶技術服務機構;
.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
2.2.2.5 人事主管
.負責向應急反應小組提供船員名單;
.提供船員檔案,必要時聯(lián)系船員家庭;???
.必要時聯(lián)系醫(yī)療機構。
2.3 船舶人員應急反應職責
2.3.1 船長是船舶應急反應負責人,負責根據現場情況指揮船員采取一切必要的搶險措施,或請求第三方援助。負責向就近主管機關、公司、港方或代理報告和聯(lián)系。
2.3.2 大副是船舶應急現場指揮(除機艙搶險外)。船長不在時,是船長的接替人。
2.3.3 輪機長是船舶機艙搶險的現場指揮。
2.3.4 全體船員的應急反應職責,見船舶《應變部署表》。
3.0 應急反應流程
3.1 報告與聯(lián)絡
3.1.1 為保證應急聯(lián)絡和通訊渠道的暢通,公司保證:
● 總經理和指定人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
● 正常上班以外的時間,公司安排人員輪流值班:
3.1.2 船舶發(fā)生緊急情況時,船長應盡快將發(fā)生緊急情況的時間、地點、種類、程度、趨勢、所受威脅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向就近的主管機關和指定人員或總經理報告。
3.1.3 在應急狀態(tài)發(fā)生后,船岸應明確主要通訊方式(如手機直通或岸臺轉接)。如通過岸臺轉接,船舶應安排人員值守單邊帶,確保船岸聯(lián)系暢通。
3.1.4 緊急情況時的通信,船岸雙方應按照《應急反應須知手冊》(JZ05)的規(guī)定進行,國內海事機構的聯(lián)系電話見《應急反應須知手冊》(JZ05)中的《應急反應A章》海事主管機關聯(lián)系名單。
3.2 船岸雙方的行動
3.2.1 公司應急反應行動
3.2.1.1 指定人員接到船舶緊急情況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指定人員報告或自己接到船舶緊急情況后,根據船舶緊急情況的程度和性質宣布應急反應小組進入應急狀態(tài),并視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3.2.1.2 指定人員按照應急反應小組長(總經理)的指示,立即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并在應急反應小組人員到位前,根據應急反應小組組長的指示,行使應急指揮權。
3.2.1.3 應急反應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集中。船舶在搶險過程中,應急小組應根據緊急情況的程度和性質,船舶所處海域的海況、氣象、貨物種類等資料和信息,研究制定搶險方案,為船舶提供指導。
3.2.1.4 應急反應小組長指定專人對船舶進行詢問并作好記錄。
3.2.1.5 應急反應小組提供技術指導,并負責提供物資支持,答復船舶救助請求,聯(lián)系安排救助事項,了解搶險效果,必要時派員前往出事地點,做好后續(xù)安排等。
3.2.1.6 船舶搶險行動結束后,應急反應小組長在征得當事船長確認后,宣布應急行動結束。相關人員應按《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事故及險情的報告、分析和糾正程序》(JZ0307)的規(guī)定處理。
3.2.2 船舶應急行動
3.2.2.1 船舶發(fā)生緊急情況時,船長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和本計劃的要求指揮船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搶險。情況危急時,船長有權要求公司和代理等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也可就近向第三方請求援助。
3.2.2.2 船岸雙方在應急行動過程中應保持良好溝通和密切配合。搶險行動結束后,船舶應按《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事故及險情的報告、分析和糾正程序》(JZ0307)的規(guī)定報告公司。
4.0 船舶潛在的緊急情況:
1)碰撞;2)擱淺和觸礁;3)火災或爆炸;4)船舶進水;5)棄船;6)人員落水;7)船舶意外停車和停電;8)舵機失靈;9)急救;10)江海盜襲擊;11)海上救助;12)船舶喪失操縱能力;13)防污染;14)船體結構損壞;15)貨物移動;16)惡劣天氣損壞;17)船岸失去聯(lián)系等。
5.0 應急外援須知
5.1 聯(lián)絡對象:
1)國內搜救組織和救助中心;
2)船舶所在海域、港口的船舶保險公司;
3)船舶代理;
5.2 聯(lián)系內容:
應急船舶的船名、呼號、排水量、時間、地點、危急種類及程度;外援單位可能提供的援助方案,船舶所需援助的手段;根據應急船舶狀況,協(xié)商擬定最佳救助方案。
5.3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應將外援方案通知應急船舶:
1)救助外援名稱、設施、預計到達時間和船舶應做的準備工作;
2)如何建立與外援組織的通信聯(lián)絡方式及途徑;
3)船舶需辦的手續(xù)文件;
4)船舶建立外援救助過程時間記錄表。
5.4 應急行動結束時,由應急總指揮宣布行動結束并且通知行動各方。
6.0 記錄
1)在緊急情況處理后,船長應將船舶應急情況的報告和施救的過程等下列內容記錄在《航海日志》、《輪機日志》和《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事故和險情的報告和分析》(JZ0109):
● 發(fā)生的時間、船位;
● 與主管機關和公司報告聯(lián)系情況;
● 施救方法和效果;
● 緊急情況結束的時間;
● 船舶和船員的損失情況。
2)船舶在到港后,船長應向主管機關遞交《海事聲明》,并根據要求填寫《海上交通事故報告書》,并做好接受調查的準備。
3)海務主管主任對整個應急行動過程作好記錄,行動結束時交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審閱。指定人員負責保存應急行動記錄。值班人員應將有關情況記錄《人員值班記錄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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