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管理的內容
CNG安裝涉及到安全性、車輛動力性和環(huán)保、經濟性等問題,從技術的角度對CNG安裝提出規(guī)范和要求,使之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確保安裝的安全、經濟。
2、安裝前
2.1、 進行車輛技術狀況的鑒定,確定是否符合安裝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2.2、對符合改裝的車輛確定安裝方案,與客戶簽訂CNG安裝協(xié)議。
2.3、 制定安裝確認書,辦理安裝手續(xù),車輛進安裝車位。
2.4、 提出安裝作業(yè)指導書。
2.5、 根據作業(yè)指導書和安裝要求做好安裝前準備。
2.6、 開具安裝工單,對各工序工種提出質量技術要求,依據工單領取CNG裝置及安裝需要的配件材料。
3、安裝作業(yè)
3.1、 檢驗待安裝CNG裝置及其他相關裝置配件完好,符合安裝用條件。
3.2、 依據作業(yè)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要求進行安裝作業(yè)。
3.3、 每個安裝工序完成后,安裝人員應在作業(yè)指導書中的本工序上簽名,交下道工序。過程檢驗工序、重要控制點要由質量檢驗員簽字。
3.4、 安裝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報告質量保證工程師,由質量保證工程師做出安裝處理方案。
4、完工檢驗
4.1、 依據CNG安裝相關的國家標準、企業(yè)標準和規(guī)程進行驗收,包括安全性、動力性、環(huán)保性的指標符合規(guī)定。按規(guī)定進行試車運行。
4.2、 檢驗工序由質量檢驗員執(zhí)行。并在檢驗合格證上簽字。開具出廠合格證。憑出廠檢驗合格證,由售后服務部門人員建立安裝車輛檔案。
4.2、下列零部件因質量問題的包修時間為三個月,里程1萬公里內(任一條件超出,均不三包):高壓電磁閥、電動汽油泵、汽油電磁閥、轉換開關、壓力顯示器、壓力傳感器、橡膠制品、塑彎管、鋁紙管。
4.3、混合器、減壓器、手動閥、管接頭等殼體及未作說明的零部件,其三包期限按半年或2萬公里執(zhí)行。
5、不予三包的規(guī)定
5.1、無三包維修手冊的車輛或車輛牌照號、氣瓶、燃氣裝置、與二包維修手冊內容不相符者,無改車單位及檢驗員簽章的車輛。
5.2、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行駛里程到特約維修站進行檢查保養(yǎng)。
5.3、不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使用、操作、調整、保養(yǎng)、修理出現的問題。
5.4、在三包期間內用戶未經服務站同意,自行解體,修理燃氣裝置,更換燃氣裝置零件等出現的問題。
5.5、未經本廠同意用戶自行改裝、改型等造成的損失。
5.6、超出三包時間或里程的零部件。
5.7、因發(fā)動機、電瓶、電器系統(tǒng)或其它原因而引起的汽車故障,致使燃氣裝置不能正常工作的。
5.8、因燃氣含水量、含塵量超標而造成燃氣裝置損壞不能正常工作的。
5.9、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而繼續(xù)使用,引起的燃氣裝置,繼發(fā)性故障和損壞。
5.10、由于維修燃氣裝置造成的間接損失,(如租車費,誤工費,營業(yè)損失費,拖車費等)不在三包范圍內。
5.11、因不可抗拒力(如火災、水淹、塌方等)造成的損壞。
5.1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壞,及未經燃氣汽車駕駛培訓的駕駛員,造成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