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代班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查。
二、檢查設備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三、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四、檢查鍋爐元件可見部位和爐墻等部位是否有異。
五、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置和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六、檢查是否漏電。
七、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量是否正常,各項指標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八、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件設備運行記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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