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車間電動葫蘆的使用管理,確保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提高
電動葫蘆使用的管理化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1、電動葫蘆的操作由熟悉起重專業(yè)的熟練人員操作,或在專業(yè)人員的監(jiān)督下作業(yè)。
2、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
好,檢查電氣部分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起吊重物時,在吊離接觸面10cm時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繼續(xù)工作,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復使用。
3、嚴禁超載起吊。嚴禁起吊時手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
4、起吊上升時,嚴防沖撞。嚴禁起吊過程中正下方站人。
5、起吊物體要牢固捆扎在重心位置。起吊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高,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停在空中。
6、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7、電動葫蘆懸掛電纜必須良好,行走滑動必須自如。
8、起吊重物必須做到垂直起升,不宜斜拉重物,操作人應清楚重物重量。
9、操作人應主動避讓可能產(chǎn)生危險的位置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域。
10、電動葫蘆應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允許帶病作業(yè)。
11、工作間歇時,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停留,應將重物放置在安全的地面上。
12、每次使用完畢應及時切斷電源,將鋼絲繩、控制手柄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