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巡回檢查、運行記錄制度
??? 1. 巡回檢查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 ①? 巡回檢查的時間 ②路線 ③項目 ④內容。
??? 2. 運行記錄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 ①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②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③交接班記錄 ④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⑤事故及故障記錄。
??? 四、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 1. 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應按設備種類分別制定,主要有如下規(guī)程:
??? ①《鍋爐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②《水泵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③《送引風機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等。
??? 2. 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應有如下內容:
??? ① 設備型號 ②規(guī)格 ③設備的主要額定參數及運行參數 ④設備運行前應具備的條件和檢查項目 ⑤正常運行中運行參數的控制(含負荷、壓力、溫度、水質指標)⑥ 正常運行中操作(含水位計、壓力表的定期沖洗、安全閥定期排放試驗) ⑦正常熱備用 ⑧設備的正常及緊急停車步驟與方法 ⑨事故判斷與處理 ⑩設備的停用保養(yǎng)。
??? 五、水處理化驗制度
??? 水處理化驗制度應包括如下內容:
??? ①水處理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②水質化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③鍋爐給水水質控制指標 ④鍋爐鍋水水質控制指標 ④水質控制指標的化驗時間、取樣地點、記錄。
??? 六、設備維護、保養(yǎng)與定期檢修制度
??? 1. 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 ①鍋爐及附屬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間及方法 ②鍋爐及附屬設備停用保養(yǎng)規(guī)定 ③設備檢修及保養(yǎng)記錄。
??? 2. 定期檢修應有如下項目:
??? ①? 鍋爐檢修規(guī)程 ②水泵檢修規(guī)程 ③風機檢修規(guī)程 ④水處理設備檢修規(guī)程。
??? 3. 設備檢修規(guī)程應有如下的內容:
??? ①設備檢修內容 ②檢修方法 ③驗收標準。
??? 七、鍋爐安全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 1. 鍋爐安全技術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 2. 鍋爐安全技術檔案主要有如下內容:
??? ①? 鍋爐出廠隨機的設計文件、質量證明書、使用說明書 、法定檢驗機構的監(jiān)檢證書 ② 鍋爐安裝技術文件、資料(包括安裝記錄、總體驗收記錄、檢驗機構安裝監(jiān)檢記錄) ③鍋爐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④鍋爐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聯鎖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儀器儀表的檢修、日常維護保養(yǎng)、調試、校驗記錄 ⑤設備故障、隱患和事故記錄 ⑥自行安全檢查記錄 ⑦檢驗機構的內部檢驗、外部檢驗及水壓試驗檢驗報告 ⑧安全培訓及教育記錄 ⑨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 八、事故報告制度
??? 1.鍋爐發(fā)生事故,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3.事故發(fā)生單位除防止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還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 4.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與處理。
??? 第十三條 鍋爐的安全運行與檢修
??? 一、鍋爐及附屬設備應保持在正常的參數下運行,不得超參數或帶病運行,司爐人員不得違章操作。
??? 二、鍋爐設備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與完好。
??? 三、鍋爐安全附件、測量儀表、自動控制及安全聯鎖保護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及調試工作每月進行一次,確保其靈敏、可靠。
??? 四、檢修工作應按照檢修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檢修工作完成后要組織驗收,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 五、檢修情況及相關記錄應妥善保管。
??? 第十四條 安全檢查
??? 一、鍋爐使用單位對在用鍋爐、安全附件及附屬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的安全檢查;鍋爐點火前、重要節(jié)日以及重大活動前也必須進行自行的安全檢查。
??? 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 1.各種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執(zhí)行;尤其是各級崗位的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司爐人員、水處理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各種記錄是否齊全、完整、真實;有無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情況;
??? 2.鍋爐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安全附件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了檢驗、檢定,自動控制及安全保護聯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 3.設備是否完好,有無跑、冒、滴、漏現象,有無安全隱患。
??? 4.正常運行的鍋爐是否按照《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停爐的內部檢驗,每年進行一次運行狀態(tài)下的外部檢驗以及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 三、安全檢查應由鍋爐使用單位領導帶隊,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及時處理。
??? 四、安全檢查要有記錄,以便備查。
??? 第十五條 安全培訓與教育
??? 一、鍋爐使用單位應定期對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司爐操作人員、水處理作業(yè)人員等進行安全培訓與教育,增強作業(yè)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遵守崗位紀律的自覺性,提高作業(yè)人員操作技術水平。
??? 二、安全培訓與教育一般每季度進行一次,可結合安全檢查以及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演練中發(fā)現的問題開展。
??? 三、安全培訓與教育的主要內容:
??? 1. 各項規(guī)章制度。
??? 2. 鍋爐、水處理基本知識。
??? 3. 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構造與正常操作。
??? 4. 安全防范。
??? 5.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 四、安全培訓與教育由鍋爐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
??? 五、安全培訓與教育要有考核與記錄。
第六章? 鍋爐的定期檢驗
??? 第十六條 按照《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的要求,正常運行的鍋爐每兩年進行一次停爐的內部檢驗,每年進行一次運行狀態(tài)下的外部檢驗以及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鍋爐不得繼續(xù)使用。
??? 一、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要進行內部檢驗;
??? 1.新安裝的鍋爐運行一年后;
??? 2.移裝鍋爐投運前;
??? 3.停止運行一年以上的鍋爐投運前;
??? 4.受壓元件經過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運行一年后;
??? 5.依據上次內部檢驗結果和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
??? 6.依據外部檢驗結果和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
??? 二、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應進行外部檢驗:
??? 1.移裝鍋爐開始投運時;
??? 2.鍋爐停止運行一年以上恢復運行時;
??? 3.鍋爐的燃燒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統(tǒng)有改動時。
??? 三、對無法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 第十七條 鍋爐的定期檢驗工作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在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使用單位應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并做好以下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 一、內部檢驗
??? 1.準備好鍋爐技術資料;
??? 2.采取可靠措施,使受檢鍋爐與熱力系統(tǒng)相連的汽、水、煙、風等管道隔斷;
??? 3.鍋爐提前停爐,打開人孔、手孔等,放水、冷卻、通風換氣;
??? 4.拆除汽水檔板、分離裝置及給水、排污裝置等妨礙內部檢驗的鍋筒內件;
??? 5.清除鍋爐內的銹、垢、渣、煙灰等污物;
??? 6.準備好低壓照明設備。
??? 二、外部檢驗
??? 1. 清理鍋爐外部;
??? 2. 準備好鍋爐技術檔案;
??? 3. 準備好司爐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的資格證件。
??? 三、水壓試驗
??? 1. 對于不參加水壓試驗的連通部件(如安全閥、鍋爐范圍外的管路等)應采取可靠隔斷措施;
??? 2. 清理鍋爐受壓部件表面的煙灰與污物,必要時局部拆除爐墻與保溫。
??? 第十八條 鍋爐定期檢驗時,鍋爐使用單位應派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司爐人員等相關人員到現場做好安全監(jiān)護和配合工作,確保檢驗人員的安全及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 第十九條 常壓鍋爐嚴禁承壓使用。
第七章?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 第二十條 鍋爐使用單位應編制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正式生效。
??? 第二十一條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至少有如下內容:
??? ①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法 ②明確事故處理與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參加事故處理、救援人員的職責分工 ③設施與救援物質準備 ④緊急處置與搶修 ⑤ 人員緊急疏散與搶救 ⑥事故處理與救援演習 。
??? 第二十二條 鍋爐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工作,演練活動應有記錄。
??? 第二十三條 使用單位應及時修訂和不斷完善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保證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章? 附則
???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范適用范圍
??? 一、水容積≥30L的承壓蒸汽鍋爐;
??? 二、額定出水壓力≥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0.1MW的熱水鍋爐;
??? 三、有機熱載體鍋爐;
??? 四、鍋爐附屬設備及鍋爐范圍內管道。
??? 第二十五條 對于蒸發(fā)量<0.5噸/時的蒸汽鍋爐、熱功率<0.35MW的熱水鍋爐,本規(guī)范第十二條“安全管理制度”中,除“事故報告制度”外,其余的七項制度不完全適用。此范圍的鍋爐“安全管理制度”可結合鍋爐房的實際情況、參考本規(guī)范的有關內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應明確各級崗位(包括領導崗位)的安全責任、安全操作等主要內容。
??? 第二十六條 電站鍋爐使用還應符合《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
???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范由北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
??? 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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