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鍋爐的受壓部件在使用中或試壓時破裂,使壓力在瞬間內降至對于外界大氣壓力的事故。
二、 由于鍋爐受壓部件嚴重損壞(如筒殼變形、管端或焊縫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三、 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爐工違反勞動紀律或技術不成熟,違章作業(yè),沒有定期檢修及檢修質量不好,無水質處理或水質處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鍋爐安全附件不全、不靈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畢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記錄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