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氣瓶必須在定期檢驗的周期內使用(三年),色標明顯,瓶帽齊全。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準同車運輸。運送貯存,使用氣瓶需有瓶帽。禁止采用拋、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擊的方法進行裝卸或搬運。禁止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2.氧氣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均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4.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1兆帕,嚴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壓力的氧氣瓶,應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5.在氧氣瓶嘴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進行短時間吹除,以防瓶嘴堵塞。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防止有機材料零件溫度過高或氣流過快產生靜電火花造成燃燒,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6.當氧氣瓶與電焊在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串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7.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8. 禁止用沾染油類的手和工具操作氣瓶,以防引起爆炸。
9. 冬天,氣瓶的減壓器和管路發(fā)生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鐵器一類的東西猛擊氣瓶,更不能猛擰減壓表的調節(jié)螺絲,以防止氧氣突然大量沖出,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