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
1.1 使用氣瓶時嚴禁敲擊和碰撞。
1.2 瓶閥凍結(jié)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溫水解凍。
1.3 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氣瓶,不許靠近熱源。
1.4 盛裝易燃、可燃氣體的氣瓶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5米,氧氣瓶或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大于10米。
1.5 不準使用電磁起重機械吊運、盛裝易燃、易爆介質(zhì)的氣瓶。
1.6 各種成品氣瓶,嚴禁曝曬。
1.7 各種氣瓶的閥門應關(guān)嚴,使用終了應留有一定的余壓。
1.8 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氣體的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線的場所內(nèi)。
1.9 有毒氣瓶,瓶閥必須嚴密,并配帶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時管路一定要嚴密,開啟閥門或使用時,應配戴防毒面具。
1.10 不準在人口稠密區(qū)或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氣瓶。
1.11 盛裝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氣體的氣瓶嚴禁超裝。
2 運輸
2.1 運輸前進行安全檢查,運輸過程中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撞擊。
2.2 裝車時要橫放,頭向一個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嚴禁串動。裝車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帶防欄的不準超過五層。
2.3 裝運氣瓶的車輛要嚴禁煙火。裝運有毒、易燃、可燃氣體的氣瓶時,必須有防毒面具和相應的滅火器材。
2.4 運輸盛裝氧氣或強氧化劑氣瓶時,不準帶有易燃、可燃物質(zhì)。
2.5 運輸氣瓶的車輛嚴禁同時裝運性質(zhì)相反的物資,各種油桶化學用品不得與氣瓶混裝。
2.6 運輸氣瓶的車輛時速不準超過40公里,禁止急轉(zhuǎn)彎,禁止超越同種車輛和緊急制動,防止車輛急劇顛波。
2.7 運輸氣瓶的車輛,必須選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車三萬公里以上駕駛經(jīng)歷、技術(shù)熟練的駕駛員駕駛。
3 氣瓶的儲存
3.1 倉庫必須符合“建筑設(shè)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3.2 入庫的氣瓶、瓶帽、防震圈必須齊全,放置要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臥放的氣瓶頭向一個方向,堆放高度不超過五層。
3.3 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
3.4 性質(zhì)相反的氣瓶不準同庫儲存。
3.5 入庫前必須將運輸過程中沾有油污或易燃物資的氣瓶清洗干凈。
3.6 庫內(nèi)嚴禁煙火
3.7 庫內(nèi)應保持通風良好,易燃氣瓶的庫內(nèi),電氣設(shè)備要防爆。
4 安全附件
4.1 各種氣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必須齊全。
4.2 運輸、使用、儲存過程中,丟失或損壞的瓶帽、防震圈由該單位負責配齊。
5 組織措施
5.1 使用、儲存、運輸氣瓶的單位,必須結(jié)合實際對有關(guān)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不懂安全規(guī)定的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5.2 使用、儲存、運輸氣瓶的單位和安全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5.3 對違反運輸、使用、儲存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或個人,要根據(jù)經(jīng)濟責任制嚴格進行考核。
5.4 對違反本管理制度而導致作傷亡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