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倉庫安全檢查標識內容包括建筑物編號、名稱、危險等級、面積、定員、定量、負責人等,在庫區(qū)的入口處分別設置“入庫安全須知”;“嚴禁在庫區(qū)圍墻200m內動火用火、焚燒”等安全標識。
二、分別利用紅(禁止、危險)、黃(警告、注意)、綠藍等傳遞安全信息的安全色,使人員能夠迅速發(fā)現分辨標志,提高人的警覺性。
三、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立“禁止吸煙”、“禁止帶火種”、“當心火災”、“火警電話”、“滅火器”等安全標志,除臨時安全標志外,其它安全標志不得設在可移動的物體上。
四、注重標識的可識別性,標識存舊應及時更換新的標識,標識物上不能張貼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