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押運員必須持有市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培訓考核合格證。
2.在出車前必須對槽車的罐體、各管道、閥門、儀表進行認真檢查。
3.出車前對安全防火、滅火裝置及附件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失靈或不符合規(guī)定現象時不能進行充裝。
4.保證運輸途中押運安全。中途停車必須堅守崗位,不能離開車輛,做好看守工作。
5.能熟練掌握使用車上緊急切斷裝置,排除常見故障。
6.槽車駛入罐站門口登記時,應將車上接地鏈拉起,離開罐站時放下接地鏈。
7.作業(yè)前接好安全地線,會同運行工連接氣液相膠管,并排凈空氣。
8.遇有雷擊或附近發(fā)生火災,檢測發(fā)現液化氣泄漏,液壓異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裝。
9.作業(yè)現場嚴禁煙火,并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0.槽車檢修后初次充裝時,罐內含氧量<3%才能充裝。
11.裝卸結束即關閉有關閥門,當排凈軟管內剩余液化氣后,拆下接地線及氣液相軟管。
12.在裝卸過程中,堅守工作崗位,不能離開現場。
13.灌裝完畢認真檢查液位,各部門閥門,發(fā)現問題須及時排除,在確認無誤后方可隨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