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工人來公司,要組織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對調換工種的工人,要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新崗位的安全知識教育,并經考核合格,才能上崗工作。
2)、招收新工人,要嚴格組織體檢,對患有禁忌職業(yè)病的工人不能招用。
3)、負責作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或送出去培訓)考試發(fā)證工作。
4)、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對隨意加班加點應及時向領導提出,防止因超勞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5)、因重傷、休息半年以上和電工中斷工作半年以上要求復工者,復工前,須進行體檢和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
6)、制定與貫徹獎懲辦理時,應將安全生產中的安全管理與效果,列為重要指標進行考核。
7)、參加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辦理對有責任者的處分手續(xù)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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