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刺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
2.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試驗中禁止飲食、吸煙,試驗后要洗手。
3.所有使用過的含毒物質的溶液和藥品,必須由試驗人員進行安全處理,合乎排放標準后,再倒入廢液池(不準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細清洗儀器和工作地地點。
4.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準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其他食物。
6.取有毒液體,生產污水或其他腐蝕性強烈的液體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
7.劇毒藥品必須實行雙人雙重責任制(存放劇毒物品庫必須雙人雙鎖,領用時要經領導或保衛(wèi)人員簽字,使用時必須有兩人在場)。嚴格執(zhí)行保管、使用、退回制度。
8.工作完畢,操作者對使用劇毒的器皿和工作場所要徹底清掃和刷洗,未用完的劇毒試劑,必須放置妥當,并貼有明顯標志。嚴禁把試劑帶出室外。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搬運和使用強酸、強堿及溴等腐蝕性藥品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搬運酸、堿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1)裝運器具的強度;
2)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3)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
4)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