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規(guī)范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風險預控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識煤礦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煤礦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對所有工作任務建立清冊并逐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資料進行統(tǒng)計、分析、整理、歸檔;
(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和程序,且與現場實際相符;
(2)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3)危險源辨識時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tài)及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tài);
(4)采用事故樹分析法對系統(tǒng)(采掘系統(tǒng)、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一通三防”系統(tǒng))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
4、工作程序或標準改變、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以及工作區(qū)域的設備和設施有重大改變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5、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二、風險管理對象提煉、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分析的基礎上,應提煉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對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風險管理對象的提煉要具體、明確,一般應按照人、機、環(huán)、管四種風險類型來確定;
(2)針對風險管理對象各煤礦應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遵從全面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全過程原則;
(4)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礦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管理標準和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危險源監(jiān)測
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四、風險預警
各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風險預警應:
???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五、風險控制
各煤礦應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與執(zhí)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并符合: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3)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和相關規(guī)定,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重大以上風險任務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與溝通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煤礦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急救人員;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七、風險財政管理
各煤礦應實施風險財政管理,以轉移風險、降低風險成本、強化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風險財政評估報告》,《風險財政評估報告》應包含保險理賠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投保;
(4)有煤礦投保險種的記錄和理賠費用的統(tǒng)計和賠付資料。
八、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礦應了解和掌握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狀況,對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進行管理,并應:
(1)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在員工業(yè)余活動集中區(qū)域張貼職業(yè)安全健康的宣傳資料;
(2)組織員工對職業(yè)安全健康風險進行評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勵員工匯報職業(yè)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礦應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和運行。
一、組織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以組織、協調、指導、監(jiān)督風險預控管理工作,組織機構應:
??? ⑴職責明確、分工合理,負責風險管理全過程;
? (2)由不同層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最終責任由煤礦最高管理者承擔。
煤礦管理層應為實施、控制和改進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
注: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礦應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相關的目標、責任、獎懲、舉報、投入保障、風險控制、員工行為、文化建設、安全會議、教育培訓、技術審批、安全監(jiān)測、人員操作、設備使用、應急救援、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審、災害預防、人員入井、跟班帶班、班組建設、衛(wèi)生健康、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制度,并確保:
(1)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到全體員工;
(2)有相應機構、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培訓、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2、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并確保:
(1)相關活動遵守適時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
(2)每年至少評價一次本單位對在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遵守情況,并形成評價報告;
(3)及時更新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員工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
(4)資料齊全完善,有目錄清單。
3、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規(guī)范體系文件、記錄的管理,保證在體系運行的各個場所、崗位都能得到相關有效的文件、記錄,并確保:
(1)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文件收發(fā)、傳達、歸檔;
(2)文件收發(fā)、歸檔要有記錄,并形成目錄清單;
(3)作廢文件有標識,銷毀文件有記錄,無在用的無效、失效文件;
(4)與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相關的各種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可追溯相關的活動;
(5)記錄保存和管理應便于查閱,避免損壞、變質或遺失,并明確記錄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管理程序,以發(fā)揮安全文化的導向、激勵、凝聚和規(guī)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設應:
(1)明確安全文化內涵、目標、內容、模式、建設流程,并最終形成實施方案;
(2)以實現員工自我管理為目標;
(3)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貫穿于煤礦的各項管理。
第四章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人員不安全行為控制程序,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并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jiān)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員準入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員工準入管理標準,人員準入管理標準應:
??? (1)明確崗位設置要求和崗位需求計劃;
(2)明確員工準入條件(包括員工身體條件、專業(yè)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
各煤礦應在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對識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梳理,總結分析不安全行為的發(fā)生規(guī)律,為不安全行為控制提供依據。人員不安全行為梳理應:
(1)全面、具體、準確、有針對性;
(2)按照風險等級進行分類。
三、員工崗位規(guī)范
在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的基礎上,煤礦應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崗位規(guī)范應:
(1)種類齊全;
(2)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
(3)規(guī)定各崗位所需個人防護用品和工器具;
(4)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5)明確各崗位安全行為標準;
(6)確保在完成預定任務存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書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礦應制定員工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以確保員工崗位規(guī)范的有效執(zhí)行,措施應:
(1)結合煤礦自身的特點和員工不安全行為特征;
(2)涵蓋影響煤礦人員不安全行為的各類因素;
(3)針對不同類型的不安全行為分別制定。
五、員工培訓教育
各煤礦應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機制,以提高員工安全知識、意識和技能,員工培訓教育應:
(1)明確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的職能部門及人員,并有績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夠的培訓資源(師資、教材、資金、場所、設施等);
(3)每年至少對全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體系培訓。
(4)每年末進行一次基于風險管理和事故分析統(tǒng)計的培訓需求調查,并形成《培訓需求調查報告》;
(5)每年末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可行性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形成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6)每年末根據上述兩個報告,編制下年度培訓計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7)明確員工分層和分類培訓內容與周期;
(8)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針對性的矯正培訓;
(9)建立員工培訓信息檔案;
(10)每次培訓結束,形成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11)確保培訓機構和師資,有相關資質證書;
(12)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或考試,并有完整的培訓臺帳;
(1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前對員工進行培訓并有記錄;
(14)新入礦員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六、員工行為監(jiān)督
各煤礦應建立完善的員工行為監(jiān)督制度,及時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控制,并應:
(1)確定監(jiān)督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監(jiān)督、考核人員;
??? (2)明確監(jiān)督范圍、方式、頻次;
(3)對監(jiān)督結果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并制定改進計劃。
七、員工檔案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員工檔案,全面掌握員工信息,以實現分類管理,并確保:
(1)所有在崗員工的檔案齊全;
(2)每個員工檔案的信息內容完整(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身體狀況、職業(yè)技能等級或職稱、參加工作時間、簡歷、培訓情況、違章情況、受獎情況、受處分情況、職務或工種變動情況記錄);
(3)對檔案內容進行分析、評估,明確需重點監(jiān)控對象。
第五章 生產系統(tǒng)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實施采煤、掘進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統(tǒng)和作業(yè)中的危險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設計要體現安全高效的原則,并保證采掘關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長度、推進長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斷面和煤柱留設尺寸的設計應考慮潛在的風險;
(3)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應考慮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yè)中的風險,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各類尺寸在允許誤差范圍內;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應有補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搬家倒面、過構造、過沖刷帶、過富水區(qū)、過空巷等要制定專項措施;
(5)支護設計應合理選擇支護方式、支護參數,各類支護設施可靠有效;
(6)對采掘工作面頂板實施監(jiān)測,并階段性做出趨勢分析和判斷;
(7)確保生產礦井、水平、采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暢通。
二、地測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地質測量控制程序,確保采掘作業(yè)遇有地質構造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預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業(yè)的正常進行,并確保:
(1)礦井各類地質報告齊全、規(guī)范;
(2)在生產過程中各項地質預測預報及時;
(3)掘進給向及時、準確,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礦圖齊全,內容、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guī)程》的要求,更新及時;
(5)對開采沉陷區(qū)進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構)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礦應準確掌握井田及其周邊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區(qū)積水等分布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況,評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風險,防治水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組織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綜合防治措施;
??? (2)井下防水、排水系統(tǒng)設計合理,能力滿足實際需要;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
(4)每年雨季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5)防治水設施完善、設備齊全;
(6)防治水專項應急預案完善。
四、供用電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實施供用電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電、用電風險。供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供電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礦井供電必須為雙電源、雙回路供電,任一回路都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嚴禁兩個回路取自同一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風機、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壓風機、礦井立井提升人員系統(tǒng)全部實現雙回路供電;
(3)礦井設備、電纜的選型與安裝及機房硐室的設置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并應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與潛在的風險;
(4)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相關保護應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一般指:欠壓保護、失壓保護、短路保護、過流保護、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接地保護、單相斷線保護、漏電保護、急停保護、閉鎖保護、無壓釋放保護等。
(5)大型設備檢修要制定專項措施;
(6)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確保供用電主要場所通訊暢通、并有足夠的照明;
(8)設備監(jiān)測、檢修、維護到位,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設備基礎管理規(guī)范,各種圖紙資料齊全,且應分類存檔,便于查閱。
五、運輸提升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運輸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運輸、提升過程中的風險。并確保:
(1)各種運輸、提升設備運行正常,安全設施、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主要指:打滑、溫度、煙霧、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線、速度、斷帶、防縱撕、逆止、自動灑水、電氣閉鎖、欠壓、過電流、過卷、過速、限速、松繩、防墜、一坡三擋、指示器失效、滿倉及“信、集、閉系統(tǒng)”等保護。
(2)各種運輸、提升裝置完好、連接件緊固,并定期檢驗;
(3)運輸巷道、運輸膠帶(軌道)、運輸設備相對空間應滿足安裝、檢修、維護及人、車通行的要求;
(4)運輸線路、路面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5)車庫、車場、硐室設置和環(huán)境符合相關規(guī)程要求;
(6)運輸提升設備技術檔案、資料齊全、符合規(guī)范;
(7)運輸提升設備檢修記錄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