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采煤工作面必須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進行煤體注水:
(一)圍巖有嚴重的吸水膨脹性質,注水后易造成頂板垮塌或地板變形。
(二)地質情況復雜,頂板破壞嚴重,勞動條件惡化,注水后影響采煤安全。
(三)原有自然水份或防滅火灌漿后煤層水份大于4%。
(四)孔隙率小于4%的煤層。
(五)煤層松軟、破碎,打鉆孔時易塌孔、難成孔的煤層。
(六)采用下行垮落法開采近距離煤層群或分層開采厚煤層,上層或上分層的采空區(qū)采取灌水措施的下層(分層)。
工作面注水前要編制注水設計,由礦總工程師審批后納入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執(zhí)行。打鉆注水情況要及時填入“注水臺帳”,經(jīng)常分析注水效果。
第二條 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不能正常使用,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4MPa。凡供水水壓、水量達不到要求的必須安裝加壓泵,并與采煤機閉鎖,加壓泵不開,采煤機就無法啟動。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進行處理。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水壓不得小于1.5MPa。
第三條 綜采工作面應安裝使用架間噴霧裝置,每10米安設一道,單體液壓支柱每20米安裝一組放頂噴霧(采用放炮作業(yè)的可用放炮噴霧代替),放頂煤工作面每個放煤口必須安設放煤自動噴霧,霧化好,使用正常。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除塵器。
第四條 機掘工作面應推廣安裝使用除塵風機。
第五條 采掘爆破作業(yè)時必須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每20米安設一組放炮噴霧,炮掘作業(yè)時要在距工作面20米范圍內安裝使用爆破自動噴霧裝置。噴霧應覆蓋巷道全斷面并在爆破后噴霧時間不少于10min。爆破前后必須對爆破地點附近30m范圍內的巷道進行沖洗。
第六條 回采面進回風順槽距工作面30m范圍內設置凈化水幕,掘進巷道距工作面50m安裝一道凈化水幕。凈化水幕覆蓋巷道全斷面,確保正常使用。
第七條 凡在井下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后,風流中的粉塵濃度仍然達不到國家衛(wèi)生標準時,均要佩帶防塵口罩(回采、掘進面的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第八條 通風部門要對采掘工作面綜合防塵情況每月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