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自覺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礦上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崗長、分崗長要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對安全工作要有計劃、有安排、有總結(jié),主動向黨政和安監(jiān)部門匯報工作。
三、各分崗長必須健全“兩個責任制”、“雙單日報制”活動園地,建立“一冊”、“四薄”,必須把崗員登記表、安全建議記錄薄,掛在隊(廠)值班室墻上,便于崗員匯報工作及填寫。
四、總崗長組織分崗長每月下井三次,檢查崗員的上崗情況,以及井下的各種問題,并不定期抽查崗員填寫的安全記錄臺帳。
五、開展安全監(jiān)督崗員之間的互幫、互助活動,對崗員不定期的進行培訓,提高崗員參與安全生產(chǎn)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崗長、分崗長要積極參加礦、隊的各種安全生產(chǎn)會議,參加有關事故追查分析會,組織崗員參加礦上的各種安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