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質量,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chǎn),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目標。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標準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zhí)行。
2、 掘進工作面按《掘進工作面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zhí)行。
3、 機電設備按《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zhí)行。
4、 運輸按《運輸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zhí)行。
5、 通風按《通風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zhí)行。
二、 施工管理實施辦法
1、 采煤工作面嚴格按采煤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2、 掘進工作面嚴格按掘進標準化執(zhí)行。中、腰線差超過規(guī)定的范圍欠一扣二(生產(chǎn)科結帳時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質量達不到以上標準,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3、 機電嚴格按機電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4、 運輸嚴格按運輸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5、 通風嚴格按通風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6、 若該項安全工程質量分達90分以上,優(yōu)良品率在80%以上,獎該項負責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項負責人
1、 采煤二隊負責人:龍洪達
2、 采煤三隊負責人:羅向東
3、 掘進隊負責人:彭德才
4、 機電設備負責人:林志仁
5、 運輸負責人:邱仕奎
6、 通風負責人:李順廣
四、 檢查人員及檢查方法
1、 檢查人員由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部門負職,安全科、生產(chǎn)科管理人員組成。
2、 檢查方法:按照標準,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時分成以上幾項,每項指排一名負責人,并對照檢查標準進行檢查。檢查完后,該組成員全部在檢查表上簽字,并對該項檢查的情況負責。
3、 生產(chǎn)科測量組每月對掘進隊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張工程質量驗收表,結帳時嚴格按照驗收的質量欠一扣二結帳。
4、 測量組每月要對采煤隊的支柱、方鋼進行清點(特殊情況除外),做到支柱、方鋼每月心中有數(shù)。并進行對比,看有無丟失現(xiàn)象,嚴格執(zhí)行支柱、方鋼考核。
五、職責范圍
各項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范圍負責,要對現(xiàn)場安管員進行明確的分工,各項負責人和安管員、班組長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標準要明確,做到心中有數(shù),對不格合的工程堅決反工。每月檢查人員要對照表上的標準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不與驗收,并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