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方針、政策;審定、頒發(fā)本礦統(tǒng)一性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礦“一通三防”整治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工作會議,研究、布置本礦“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二、礦長是本礦“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責任者。支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礦長開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礦長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三、負責落實本礦“一通三防”整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財、物到位。
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五、組織對嚴重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以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對所發(fā)生的事故調查、登記、統(tǒng)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六、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礦后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作業(yè)。
七、接到安全監(jiān)察部門發(fā)出的《安全監(jiān)察意見書》或《安全檢查整改表》后,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