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乘車人員必須嚴格《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0條之規(guī)定,并在指定地點(侯車峒室)侯車,不準在人車巷道內(nèi)(人車庫)車場彎道及信號峒室內(nèi)侯車。
2、乘車人員必須聽眾監(jiān)察人員的指揮,先下后上,嚴禁搶上搶下。
3、乘車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乘車,其他時間為運送物料時間,一律不準乘人。
4、乘車人員要自覺掛好車門上的安全鏈,佩戴好安全帽,精力集中,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與隨身攜帶的物品露出車體。
5、乘車人員不準坐在人車信號工或跟車工的座位上(人車運行方向第一排不準信號工以外的人員乘坐),不準在車內(nèi)打鬧、高聲喧嘩,上下人員時一律等車停穩(wěn)后,聽從指揮,有秩序地先下后上。
6、嚴禁攜帶雷管火藥、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人車。
7、任何人嚴禁扒車、蹬車、跳車,不準在人車前頭及兩車之間的連接處穿越或停留。
8、所攜帶的超長、超寬、超重的工具或材料等不準乘坐人車(長不超過1.2米,寬度不超過0.5米,重量不超過15kg),斧、鋸不包刃口,鍬、釬子、橇杠不加防護套的,不準乘坐人車。
9、發(fā)生人車掉道等意外情況時,乘車人員不得驚慌,不得跳車,待停車信號發(fā)出后,人車停穩(wěn)再下車。
10、每班運送人員前,人車信號工必須進行人車手動落閘試驗,確保靈活可靠。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必須放一次空車,證實巷道和軌道不會引起掉道或其他危險后才能乘坐人員。
11、跟車信號工發(fā)出開車信號后,任何人不準上、下車。
12、乘車人員嚴禁接觸人車專用通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