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材料要防止受潮、變質、自燃、自爆和被盜,必須采取防鼠害措施。
2、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燥和通風良好,藥箱下面要墊枋木或木板。
3、庫內照明、動力線路必須保證不漏電,爆破材料只許用熱風,干燥保溫,不許用燈泡烘烤,其溫度應保持在18—24度之間。干濕度保持在68—85度之間。
4、庫房內外要有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即水、砂、滅火器等。
5、藥箱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8米,藥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2米,寬度以四箱為限。
6、箱堆間距不小于0.2米,箱堆與墻壁間距不小于0.2米,人行道寬度不小于1.0米。
7、雷管箱應放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準堆放一層,最上層,格板距地面高不超過1.5米,若放在地面時高度不準超過1.0米,其間距不小于0.2米。地面均敷設軟墊或木板,導爆索堆放要求與雷管堆放要求相同。
8、不同性能的爆破材料,必須分別堆放,不同期、不同批須分別堆放,嚴禁混合堆放。
9、先進庫的先發(fā)放,不符合出廠標準的、變質失效或外部嚴重破損的不準發(fā)放使用。
10、嚴格控制庫存容量,不得積壓。按計劃需用量,嚴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