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班后應認真檢查機體部件及鋼絲繩,繩鉤的運行情況。檢查剎車、軸承、連接鏍絲等情況,同時還應嚴格檢查電動機,電阻箱和炭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及要求,不準帶病工作。因上述情況造成設備無法正常運行的,一次處絞車工罰款100元,扣1分。
二、操作運行時應時刻注意絞車前方和信號,同時應注意鋼絲繩在滾筒上的纏繞情況,必須做到鋼絲繩在滾筒上進行一次性纏繞,做到不跑邊,無被股,不符合要求禁止開車。違反本規(guī)定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提升下放時,不準斷電,空檔開車,違者一次處罰款50元,扣分0.5分。
四、操作時,必須做到一手不離操作把,一手不離剎車,違者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
五、停電后必須做到拉開斷電閘刀和帶好絞車剎,違者一次處罰款100元,扣1分。
六、提升下放時應時刻注意剎車,快到終點時必須減速剎車,到達終點后,滾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違者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
七、運轉(zhuǎn)時一定要按信號辦事,保證雙方信號準確,未聽準信號嚴禁運行,違者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造成事故的追究其他責任。
八、鋼絲繩銹腐嚴重,斷絲達10%以上和各部鏍絲松動及各部件有不正常聲音應嚴禁開車,違者一次處罰款100元,扣1分,造成損失,事故的應負賠償責任。
九、嚴禁他人動用設備,人離崗時要切斷電源、剎車柄并上好鎖,違者一次處罰款100元,扣1分。
十、工作時一定要做到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準睡覺和會客,違者一次處罰款100元,扣1分。
十一、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提升”的規(guī)定,絞車工有監(jiān)督巷道行人的職責。違反本規(guī)定,一次處絞車工罰款100元,扣1分。
十二、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現(xiàn)場簽字,未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
十三、認真填寫當班的運行記錄。未記錄,或記錄不清,一次處罰款50元,扣0.5分。
十四、保持機臺清潔衛(wèi)生。檢查不合格,一次處絞車工罰款50元,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