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和要求,在科長和支部書記的領導下,對機電設備的安全、合理運行負技術責任。
二、責任范圍內不出現(xiàn)重大設備事故和重傷以上人身事故。
三、參加礦組織的安全例會,組織機電技術例會,參加每月三次的全礦設備質量檢查。
四、堅持“一工程,一措施”、“一標準”把好審批關、質量關,編制重大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和設備大、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編制符合設備實際運行情況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維護等規(guī)定。
六、把好設備選型、安裝、檢修、驗收、交接關。
七、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實施設備周期性檢查。
八、確保井下設備不失爆,“三率”不超標。
九、本人無“三違”無直接重大責任事故,完成礦下達的抓“三違”指標。
十、負責組織機電事故追查、分析會議,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
十一、搞好技術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有針對性,效果好。
十二、經常深入現(xiàn)場,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對設備隱患及時地制訂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