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工具管理是設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提高維修效率,節(jié)約維修費用,降低生產(chǎn)成本,適應一人多崗、一專多能的要求,特修訂本辦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及使用維護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工具的管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威寧西南公司生產(chǎn)線所有公用、個人及隨機工器具管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的工具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副總領導,供應處、設備保全處負責管理。公司公用工具由供應處倉庫集中統(tǒng)一管理;
2.工具的使用一律按工種標準配備,實行領發(fā)記卡、交舊領新、丟失賠償?shù)墓芾磙k法;工具管理作為設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設備管理檢查及考核范疇。
3.各生產(chǎn)部門設備負責人必須親自指導工具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工具管理制度,并結合各工種特點制定本部門工具管理的具體措施。
4.供應處職責
供應處負責工具的計劃匯總,采購及庫存,協(xié)助做好工具配備工作。
4.1按供應部制訂的消耗定額進行分解,做好定額的控制;
4.2負責工具計劃匯總,按配備標準對計劃進行審核,負責單價在2000元以下工具的采購和驗收;
4.3制訂部門公用工具卡、個人工具卡,并對部門公用工具卡、個人工具卡進行管理;
4.4及時掌握工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問題,組織工具的正常報廢與非正常報廢的審核;
4.5負責公司工具庫房的管理,定期組織工具管理工作的檢查,并負責相應的考核工作;
4.6根據(jù)保全處提供的維修人員及工種清單做好個人工具卡核發(fā),人員離職時進行會簽并督促歸還工具,人員換崗時對工具配置進行調整;
4.7負責工具的市場調查,提供高、新、優(yōu)的工具產(chǎn)品,確保采購的工具質量,并做好工具易損件的供應,未經(jīng)保全處認可不得擅自改購計劃外的工具;
4.8加強使用部門和人員對工具超前管理意識和成本意識,努力延長工具的使用年限,發(fā)揮工具的最大效益。
5.保全處職責
5.1按要求制訂、完善本公司工具管理辦法;
5.2完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配備標準,對配備標準以外的配置按要求進行報批;
5.3負責本公司供應所采購工具的技術確認、驗收質量鑒定;
5.4按裝備部委托進行采購,按合同對單價在2000元以上工具進行驗收,辦理資產(chǎn)登記手續(xù);
5.5負責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工具及設備隨機工具、自制工具的臺帳管理,核定本公司維修人員、維修工種以及人員和工種變化情況報公司審核,以便供應部門據(jù)此進行個人工具的核發(fā);
5.6參與供應處組織的對工具的正常報廢與非正常報廢進行技術鑒定;每季度組織由供應處參加的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工具進行一次全面抽查。
5.7保全處負責指導和檢查供應處及各使用部門工器具在倉儲和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和保養(yǎng)。
6.各生產(chǎn)部門職責
6.1 分廠(處室)設備分管領導的職責
6.1.1貫徹實施工具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本部門各工種工具配備工作;
6.1.2督促本部門工具管理工作,檢查工具不合理損耗,指導工具的修復和技改工作,保證工具的完好率;
6.1.3協(xié)助保全處、供應處推廣應用高、新、優(yōu)工具的工作;
6.1.4加強本部門公用工具庫管理,提高相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6.1.5按專業(yè)部門要求落實遺失工具賠償;
6.2 材料員及兼職保管員工具管理職責
6.2.1掌握分廠(處室)范圍各工種的工具配備定額標準、使用年限等內(nèi)容;
6.2.2熟悉工具的正常消耗量,負責各種工具的申報領用手續(xù),并分戶建卡登記;
6.2.3部門公用工具庫房的臺帳,應帳、物相符,月有盤點;精密、貴重、稀少、專用工具的借用,須經(jīng)分廠(處室)分管領導審批;常用工具每月20日前統(tǒng)一匯總向供應處上報增領計劃。
6.3個人工具管理職責
6.3.1熟悉工作范圍,根據(jù)本崗位特點領用相適應的工具;
6.3.2個人工具及工具卡必須妥善保管,有專門工具柜存放,保持工具的干凈、整潔,防止丟失;
6.3.3做好工具使用前的準備,使用中的合理正確操作,以及使用后的維護保養(yǎng);
6.3.4對非正常使用而損壞及遺失的工具,及時上報班組處理;
6.3.5因工作調動原用工具上交,隨卡辦理交接手續(xù)。
7.工具分類
工具按使用特性分為三類:即公司公用工具、部門公用工具、個人工具。
8.公司公用工具管理
8.1 范圍: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大型或使用頻率低的不常用工具,以充分利用公共資源;
8.2 保管:公司公用工具存放在倉庫指定區(qū)域,由供應倉庫專人保管,臺帳由保全處管理,供應倉庫備份;
8.3 計劃申報及采購
8.3.1已投產(chǎn)企業(yè)補充工具采購程序。由各子公司先拿出工具配置標準及現(xiàn)有工具配置情況,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確需補充配置時,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初審,并報股份公司批準后進行補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審核。
8.3.2 供應處為采購管理部門,依照批準計劃組織供貨。
8.4 驗收及發(fā)放
8.4.1保全處根據(jù)計劃到貨情況負責首次到貨公用工具的日常領料工作;
8.4.2 公用工具管理部門要建立《公司公用工具入庫及借用管理臺帳》,并制定用后歸還考核制度。
9.部門公用工具管理(含班組)
9.1 范圍: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頻率較高、公用性強、不需配備到個人的部分工具;
9.2 保管:部門公用工具存放在專門工具間,并由專人保管,工具卡由供應處管理,各部門備份。
9.3 計劃申報
9.3.1 品種或配備數(shù)量原則上不予增加。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確需補充配置時,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初審,并報股份公司批準后進行補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審核。
9.3.2 因損壞或丟失需要補充的,提出月度計劃,主管部門編制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正常損壞的由部門出具證明;由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按標準在部門工資總額中扣出;
9.3.3 因設備大修需短時集中超配備使用的,在公司內(nèi)部調劑仍不能滿足檢修需要時,報公司批準后由采購管理部門組織采購,并回收納入公司公用庫臺帳管理。
9.4 進出庫及臺帳管理
9.4.1 使用部門按照月度計劃統(tǒng)一辦理領料,領料單上具明“部門公用”字樣;
9.4.2 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常用工具的領料及內(nèi)部借用管理工作,同時應建立臺帳;
9.4.3 借用時明確返還期限并落實歸還責任人,制定內(nèi)部歸還制度。
10.個人配備工具
10.1 范圍:崗位常用便于攜帶以及適合于個人保管的一般性低值工具;
10.2 保管:由使用人保管,工具卡由供應處管理,各部門備份;
10.3 計劃申報及領料
10.3.1 新進人員需配備工具的,使用部門應將人員數(shù)量、工種按相應配備標準列表并經(jīng)人事部門復核后報采購管理部門;
10.3.2 使用部門根據(jù)個人工具損壞丟失情況匯總提出月度計劃,并統(tǒng)一辦理記卡及領料手續(xù);
10.3.3 正常損壞的由使用部門出具證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按標準實行有償配發(fā)。賠償額在部門工資總額中扣出,由所在部門考核個人工資;
10.3.4 個人崗位調整后,原配備工具由所在部門交公司公用工具庫后按新崗位重新配發(fā);
10.3.5 人員調離時,所在部門負責個人工具回收并交公司公用工具庫,由公用工具庫管理員在《離廠交接手續(xù)》上簽字。
10.4 登記:使用部門應建立個人工具領用臺帳,按照配備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指定專人開具領料單,料單上注明“個人工具”字樣。
11.工具賠償標準
工具領用應堅持以舊換新,工具丟失應進行賠償,非正常損壞除到了使用壽命周期外也應賠償,賠償標準和比例如下表;
價值
(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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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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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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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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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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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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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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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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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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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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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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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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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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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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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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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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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具的使用壽命規(guī)定如下:低值易耗工具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2年,其他個人工具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5年,具體見配置標準。
12.工具領用管理
12.1公司公用工具臺帳管理:
公司公用工具采購驗收出庫后保全處應建立固定資產(chǎn)臺帳,臺帳格式如下:
公司公用工具臺帳
領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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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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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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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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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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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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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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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領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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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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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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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工具卡管理:
工具卡分為個人工具卡和部門公用工具卡兩種,個人工具卡(正本)由使用人持有,部門公用工具卡(正本)由使用部門工具管理員持有;個人工具卡(副本)和部門公用工具卡(副本)由供應處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保管。
A、部門公用工具卡(正本)格式:
領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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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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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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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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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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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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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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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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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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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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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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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個人工具卡(正本)格式:
領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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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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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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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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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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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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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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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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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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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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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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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工具領用和公用工具借用管理:
12.3.1個人和公用工具領用時必須攜帶工具卡(正本),由供應處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否則倉庫不予發(fā)放。
12.3.2工具發(fā)放后由供應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及時在工具卡上登記,發(fā)料人、領料人分別要在正、副本上簽字確認。
12.3.3公用工具日常借用時應建立臺帳,臺帳格式如下:
公用工具借用表
12.4工具維修:
12.4.1保全處根據(jù)日常檢查及部門申報的維修計劃及時做好工具維修工作,修復所需零、配件及費用列入修理費用。
12.4.2修復后的工具應與新采購工具一樣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
13.其他管理
13.1 如發(fā)生私自外借或丟失現(xiàn)象,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13.2 技術管理人員隨工種配備工具;
13.3 用料部門對采購主管部門所采購工具的產(chǎn)品質量問題進行監(jiān)督與反映,及時向主管部門反饋,同時向公司考核組建議考核;
13.4 堅持交舊領新制度,有修復價值的工具由保全處組織自修或外委修理并進行質量鑒定;
13.5 使用部門要對照標準,制定內(nèi)部管理辦法,防止工具流失。定期與不定期根據(jù)臺帳對工具的進、出、存情況進行檢查;
13.6 保全處每季度牽頭組織(供應處參加)不低于一次的公司檢查,對各分廠、處室公用工具規(guī)范管理情況進行抽檢核查并納入部門考核。
(四)附則
1.本辦法由設備保全處負責起草;
2.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原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