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施工機械(機具)管理和基建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負責做好施工機械(機具)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機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三)參與大、中型施工機械新裝、拆裝、改裝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查和作業(yè)過程中的監(jiān)督。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四)負責施工機械(機具)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五)參加有關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