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配有經專業(yè)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經營場所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包裝、貯存相適應,做到場所環(huán)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距離。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huán)境整潔。
3、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qū)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fā)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qū),防止待加工食品與食品原料、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污染源。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并符合衛(wèi)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銷售應配備貨架、保溫柜、冷藏柜和冷凍柜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制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采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7、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使用無毒、清潔安全的售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