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場地嚴禁煙火。
2.工作場地如需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向保衛(wèi)部門申報辦理動火證,并采取防火措施,方可操作。
3.木工房的電機應使用封閉式的,敞開式的應設防火護罩;電閘要安裝閘箱,并經常消除灰塵;電機附近不準堆放可燃物;噴漆工作間的電器設備必須防爆。
4.木工房和工作地點的刨花、鋸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油工用過的棉絲、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亂扔亂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工作場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時清理,妥善保管。
5.定期檢查機械設備,及時注油,防止磨擦生熱。
6.經常檢查電氣線路,若有老化、絕緣不良等問題,要及時更換。
7.砂輪要安裝在無鋸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
8.室內材料應放置整齊,留有通道;露天木料,應堆放成垛,垛間距離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夠的消防通道。設置的消防器材、設備不得挪用、圈占和壓埋。
9.下班后,認真檢查場地,確定無任何安全隱患方可離開。
10.對各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熟悉其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