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xiàn)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qū)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四、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nèi)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
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nèi)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