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票和工作票的管理
1-1、“兩票”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措施,各發(fā)供電生產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認真搞好“兩票”的管理工作。
1-2、“兩票”均應事先編號,未經編號的“兩票”不準使用。分發(fā)和領用“兩票”時均應登記。
1-3、“兩票”的填寫及有關人員的簽名均應用黑色或藍色筆,不準使用紅色和鉛筆。填寫要清晰,對于拉、合、停、送、投、退等關鍵字和開關、 刀閘、設備編號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廢。其它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1-4、如一頁操作票不能滿足填寫一個任務的操作項目時,可在第一頁操作票下面留一行,填寫“下接×××號”操作票字樣。操作時間及操作任務應填寫在第一頁操作票上。
1-5、在執(zhí)行倒閘操作中,如已操作了一項或多項,因故停止操作時,則在已執(zhí)行項下面,未執(zhí)行項上面的中間橫線右邊注明停止操作的原因,并蓋“已執(zhí)行”章,按已執(zhí)行的操作票處理。
1-6、已執(zhí)行的“兩票”均應加蓋“已執(zhí)行”章,一般蓋在第一頁右角本單位指定的位置;作廢的“兩票”應加蓋“作廢”章,并寫明作廢的原因。填用操作票時,應在最后一項操作項目下面空格內加蓋“以下空白”章(如操作項目填到最未一行,下面無空格時,蓋在最未一項的下面)。
1-7、已執(zhí)行的、作廢的和未用的“兩票”,均應分別存放,不得遺失。已執(zhí)行及作廢的“兩票”均應保存一年。
1-8、對“兩票”的執(zhí)行情況,應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二、電氣倒閘操作的執(zhí)行程序及主要技術原則
2-1、發(fā)布和接受操作任務
在發(fā)布和接受操作任務時,雙方應互報單位、互通姓名,使用調度術語。有關通話內容應錄音。對有雙重稱號的設備,在下達操作任務時,應使用雙重稱號,受令人接受任務時,將操作任務記入運行記錄薄中,并按記錄雙方復誦核對無誤。值班員根據(jù)檢修申請和運行方式的安排,在下令進行倒閘操作前,應按規(guī)定填寫操作票。審核無誤后執(zhí)行。
接受操作任務的人員必須復誦無誤,并做好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2-2、填寫操作票
2-2-1、操作票應由操作人根據(jù)操作任務,設備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和運用狀態(tài)填寫。
2-2-2、在填寫操作任務時,應使用設備雙重稱號,還應填上設備系統(tǒng)運用狀態(tài)轉換情況,如“由××狀態(tài)轉換為××狀態(tài)”。
注: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統(tǒng),分為運行、熱備用(只有大斷開位置)、冷備用(除開關在斷開位置外,刀閘也在斷開位置)、檢修(在冷備用狀態(tài)的基礎上,設備已可靠接地,并布置了其它安全措施)等四種不同的狀態(tài)。
2-2-3、下列項目應填入操作票內:
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檢查開關和刀閘的位置(就地操作的刀閘,可不將檢查刀閘的位置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填入操作票內,但必須檢查刀閘確已拉開或確已合好后,才能在該操作項目左側打對號。遠方操作的刀閘或操作時看不到刀閘狀態(tài)的,必須將檢查刀閘位置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填入操作票內),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裝、拆絕緣隔板,投、退保護壓板,斷開開關、刀閘的操作電源等。
2-2-4、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注:所謂“一個操作任務”,系指根據(jù)同一個操作命令,且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進行的不間斷的倒閘的操作過程。
由檢修狀態(tài)轉冷備用狀態(tài),應單獨作為一個操作任務填寫操作票。
2-2-5、在下列情況下,允許不填寫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但必須明確指定監(jiān)護人和操作人:
a、事故處理時,可以不填寫操作票。所謂事故處理是指:為了迅速處理事故,不使事故延伸擴大而進行的緊急處理和切除故障點以及將有關設備恢復運行的操作;在發(fā)生人身觸電時,緊急斷開有關設備電源的操作。緊急處理操作不包括故障設備轉入檢修或恢復送電所需要的操作。
b、下單項操作可以不填寫操作票:
(1)拆除全廠(站)僅裝有的一組接地線,或拉開全廠(站)僅有一組已合上的接地刀閘;
(2)投入或退出一套保護的一塊壓板;
(3)使用刀閘拉、合一組電壓互感器(不包括取下、給上保險器的操作);
(4)、拉、合一臺消弧線圈(不包括調整分接頭的操作)。
c、選擇直流接地故障或尋找線路接地故障的操作。
d、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
值班人員在接受命令時,應立即做好記錄,經復誦無誤后,根據(jù)記錄進行操作。
三、變電所工作票的執(zhí)行與管理
3-1、填用變電所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將該設備停電或部分停電,以及進行高壓試驗工作時;
2、在高壓室內的二次線或照明回路上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好安全措施者;
3、鄰近高壓設備的工作,因安全距離不夠,需要將該設備停電者;
4、電力電纜需要停電的工作。
3-2、填用變電所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帶電作業(yè)的項目和要求見安規(guī)電氣部分的第六章);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當值班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6、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如工作不能保證安全距離時,應填用變電所第一種工作票);
7、更換電氣表計或試驗表計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8、不需要停電的電力電纜工作;
9、在高壓室內和室外變電所高壓設備區(qū)內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3、填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在停電線路(或在雙回路中的一回停電線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電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3-4、填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yè);
2、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3、在運行中的配電變壓器臺架上或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3-5、工作票的填寫
3-5-1、工作票簽發(fā)人根據(jù)工作需要填寫工作票。填寫時和填寫后,均應對照模擬圖作一次核對。
3-5-2、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但填寫完后應交簽發(fā)人核對、審查并簽發(fā)。工作負責人不能簽發(fā)工作票。
3-5-3、工作票上由簽發(fā)人填寫部分的說明:
1、工作票左上角處,填寫簽發(fā)人所屬單位的名稱,并非工作班或工作處的名稱。
2、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是組織人員安全地完成工作票上所列工作任務的總負責人。兩個及以上班組或復雜的工作,工作負責人應由車間、工段的負責人擔任。
3、“班組名稱”欄,填寫參加本工作票上所列工作班組名稱。不必填車間名稱,但應將參加工作的所有班組均填上。
4、“工作班人員或班組負責人”欄,一個班組工作,填寫本班組參加此項工作的全體人員姓名;多班組工作,只填寫參加此項工作的班組負責人姓名,如果工作負責人兼任一個班組負責人時,此欄內仍應填寫該工作負責人的姓名。
5、“共…人”欄,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shù)。
6、“工作地點”欄,填寫實際工作地點。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如在變電站工作,只填變電站名稱即可。但工作內容仍應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設備上的工作為限。
注:所謂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系指配電裝置系統(tǒng)中,用刀閘與其它電氣元件截然分開的部分。
7、“工作內容”欄,可填寫的項目,但要明確。對消除的重大缺陷或指定的反措項目,應填寫清楚。設備如有雙重稱號時,應填寫雙重稱號。開關、母線、架構上工作,應注明電壓等級。
8、“計劃工作時間”欄,系指開始至工作終結交付驗收合格為止的時間,不包括停、送電操作時間。但申請計劃停電的時間則包括停送電操作時間。
9、“安全措施”欄簽發(fā)人填寫部分:
a、應拉開關和刀閘:只填設備編號,不填設備名稱,還應包括填寫時已拉開的開關和刀閘。
b、應裝接地線:填寫時應包括攜帶型接地線、接地刀閘及絕緣隔板。應注明裝掛處的確切位置和在各處裝設的組數(shù)。接地刀閘只填寫編號,不必填寫地點。
c、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寫明在什么地方設遮欄(或圍繩)和懸掛標示牌。
d、根據(jù)工作需要,簽發(fā)人對安全措施需要補充時或囑咐工作負責人的安全注意事項,可填在“安全注意事項(補充措施)”欄內并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