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臨時接線(電焊機、照明、打磨器、手電鉆等)必須用專用工具,線頭要接牢,不許用手隨便繞接,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2、所有臨時接線線路要綁好(防止碰落造成短路),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3、在插座上接照明、打磨器、手電鉆等用電器時,要用插頭,或用絕緣膠布包好,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4、臨時用電,如果不得已拆配電箱蓋板改動線路,完工后要恢復原樣,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5、現(xiàn)場軸流風機接線時,除按要求接線外,線路要整理并綁扎好,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6、220V以上用電器要使用電纜,否則扣責任單位0.5分;
7、接線時發(fā)現(xiàn)其它接線不安全時,要立即對其整改,否則扣責任單位0.5分(整改及時獎0.5分);
8、所有臨時用電,使用部門必須準備好材料(線、插頭、燈具等);
9、拆線時用專用工具,禁止用手扯,裸露線要用膠布包扎,否則扣責任單位2分;
10、接卷揚機電源時在卷揚機2米范圍內一定要增加空氣開關,以防意外,否則扣責任單位2分;
11、現(xiàn)場電焊機、硫化機等一次線過長的盡量不要按時針方向繞成圈,否則會產生渦流,圈數(shù)越多,負荷越大,渦流越大,嚴重時會影響設備正常使用,可以順時針、逆時針交錯繞圈或攤開使用,否則扣責任單位1分。
12、臨時電纜不夠長進行對接時,對接頭必須使用塑料自粘帶進行包扎,做好防水措施。否則扣責任單位2分。
13、對于潛水泵等外殼易產生漏電造成觸電事故的設備,一定要接保護接地線,并使用專用的漏電保護開關供電。否則扣責任單位2分。
14、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屬設備動力部。
設備動力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