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重大危險因素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危險因素控制實行分級控制、上級監(jiān)管下級、重點控制重大危險因素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危險因素分級
第三條? 危險因素分級:
根據(jù)危險因素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將危險因素分為四個級別:
A級:可能造成多人傷亡或引起火災、爆炸、設施設備嚴重破壞;
B級: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永久性喪失勞動力(終身致殘性重傷)或中斷現(xiàn)場施工一個工作日以上;
C級:可能造成人員永久性局部喪失勞動力或中斷局部施工一個工作日以內(nèi);
D級:可能造成人員輕傷或傷愈后能恢復原崗位工作的一般性重傷,并不造成工程施工中斷。
為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下列危險因素: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火藥爆炸、瓦斯爆炸、壓力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等應通過評價確定危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