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宣傳并全面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審核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長期規(guī)劃和經費預算,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落實。
(三)審核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增加、改造和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等重大工程項目。
(四)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聽取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五)對輕傷事故做出處罰決定;對重傷以上事故在1小時內上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協(xié)助調查事故取證及善后處理工作,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
(六)總結、考核、評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