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組織工種技術人員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范、標準,對本單位安全工作中的技術問題負全面責任。
b.主持工藝、技術規(guī)章制度的修訂、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督促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參與高、大、難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查。
c.在使用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或引進設備時,負責主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防護措施。
d.組織編制改善勞動條件,完善安全技術的項目計劃,報公司總工程師辦公室批準并負責實施。
e.參加分公司安全大檢查,指導質安科工作。
f.發(fā)生死亡、重傷、多人事故(三人或三人以上),應親臨現(xiàn)場調查分析,對事故發(fā)生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