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定位和范圍定位:
為項目安全生產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機電技術管理責任。對機電總工負責。對設物部人員和機械、施工用電人員的職責履行負有監(jiān)督檢查和連帶責任。
2、安全本職工作;
(1) 制定項目機械、設備、小型機具、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爆破物品、化學品等危險物資管理規(guī)定,組織或進行安全交底并監(jiān)督實施。
(2)編制臨時用電方案、設備安全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
(3)督促檢查自購、租賃、分包方設備、機具、用電機況和作業(yè)人員操作。
(4)辦理機械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證資料。。
(5) 督促檢查周轉性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質量驗證管理。
(6)督促檢查材料堆碼安全性和消防的管理。
(7)對不符合方案、交底、操作的狀況進行糾正、處理。
(8)對組織機電、設備事故和物資非正常損耗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9)辦理相關大型設備的報檢報驗手續(xù),建立定期維護保養(yǎng)臺帳,使用交接記錄。
3、實施
1)安全教育;對設備、機具、用電作業(yè)人員及物資堆碼存放、危險物品存放、運輸、使用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
2)安全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現(xiàn)場機電和物資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檢查。
3)安全活動;參加項目部及上級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4)隱患整改;負責組織機電、物資方面安全隱患的整改。
5)安全資料;在施工日志中填寫安全管理方面的內容。對機電系統(tǒng)方面的人員記錄審核并簽字,建立健全設備臺帳。
6)應急預案;參與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并落實應急預案中設物部門的工作。
7)事故調查處理;參與事故調查、安全險情和慣發(fā)隱患的原因分析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設物管理措施。
8)對不符合機電方案、交底、操作的違章組織、指揮、作業(yè)行為進行制止、糾正、處理、處罰。對現(xiàn)場明顯的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提示和制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