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名制度:施工班組隊長,班長,代班長成員上崗一律實行點名制,每天一點名,保證人員到位率,每天上報上工人數要與實際上工人數相符。夜間連續(xù)施工的班長要必須親自到位指揮,或者指定責任心強的代班長。負責統(tǒng)籌安排工人調配。需要個別人連續(xù)施工做好收尾工作,完工后方可下班。如果發(fā)現工作沒有完成就擅自離崗的,追究相關責任班組。
2、請銷假制度:參加考核的人員有事要書面請假,并安排好帶班長下一步施工任務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批準不得私自離開施工現場,否則視為缺勤。班長、代班長缺勤一天罰款100元。請假期滿應即時銷假,否則視為擅自離崗。一次請假不得超過三天。
3、禁酒制度:所有參與考核的人員及現場施工管理、施工班組人員在工作日期間嚴禁飲酒,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