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機械、機具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二、對于一些特殊設備和大型機械(如塔吊、樁機、人貨電梯等),應分包給具有裝拆資質(zhì)的單位進行裝拆,在項目部自檢的基礎上報上級部門驗收。
三、各類驗收應根據(jù)驗收標準,逐一對照,進行量化考核評分。
四、在驗收過程中或上級部門驗收中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未經(jīng)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五.腳手架應實行分段驗收(即基礎、主體和搭設完畢后的整體驗收),高層建筑雙沖天落地腳手和懸挑腳手由建筑企業(yè)安全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安全員和架設班班長共同組織驗收。
六、施工現(xiàn)場采用新型起重機械應報當?shù)亟ㄖ踩鞴懿块T會審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建筑行業(yè)命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會同項目部安全員不予組織驗收。
八、施工臨時用電由項目部安全員、機管員、建筑維修電工定期分階段共同組織驗收。
九、中小型機械、洞口臨邊等,由施工現(xiàn)場負責人、安全員、機管員在施工過程中定期分階段驗收。
十、各類設施、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做好驗收手續(xù),建立
驗收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