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施工方復測施工范圍內路基施工單位提交的路基橫斷面,對照設計施工圖紙和路基施工工程變更,提出報告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交建設單位;
(2)、熟悉設計圖紙,掌握設計意圖,參加路面工程設計交底;
(3)、初審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路面施工部分,提交總監(jiān)理工程師。
(4)、編寫路面工程監(jiān)理實施細則,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開工時,向施工方進行認真的監(jiān)理細則交底,做好書面交底會議紀要,并發(fā)給施工單位及有關方;
(5)、協同試驗工程師,對路面瀝青混凝土配比或水泥混凝土配比進行復驗,對主要材料如瀝青、水泥、粗細骨料、添加劑等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確保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相關要求;
(6)、督促并檢查施工方是否進行了內部施工人員的技術交底;
(7)、配合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對開工報告中有關項目,如機械設備、進場材料等進行審核;
(8)、初審承包人提交的路面施工總計劃以及月進度計劃等;
(9)、協同測量工程師復核路面施工放樣,注意檢查路幅寬度不小于設計要求;
(10)、審查基層施工專項方案,復核混合料材料成分和組成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11)、對底基層、基層的試驗段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檢查試驗段結果對全線施工的指導作用覆蓋、有效;底基層、基層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自檢,監(jiān)理工程師及時抽檢;
(12)、拌合料采用廠拌的,監(jiān)理要對拌合站駐廠監(jiān)理,檢查拌合料的原材料檢測合格,拌合料的組成、拌和時間等符合已批準的配合比,嚴禁不合格料出廠;
(13)、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報告,核實施工現場情況,對照施工圖紙,復查變更原因、數量、單價等;
(14)、按月審核施工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審核下月施工計劃,對本月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包括監(jiān)理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及時編寫監(jiān)理月報。
(15)、施工期間,做到每天巡視工地,并如實填寫監(jiān)理巡視記錄。對路面施工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向承包人提出,令其改正,口頭指令無效時,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及時下達監(jiān)理指令書,并抄報業(yè)主;
(16)、負責召開路面施工專題工地會議,解決例如試驗段方案討論、路面各結構層開工前準備工作檢查、線路施工矛盾等事關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問題等。參加工地例會,匯報監(jiān)理方對路面施工質量、安全方面情況的評述;
(17)、按照已批復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逐項編制、審批分項工程評定表,并逐級完成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評定表;
(18)、路面工程完成后,協同測量工程師對路面的標高、橫坡、縱坡等結果復測,對照設計圖紙進行復核,要求施工單位對差異部分進行復查,提出依據或進行整改,結果上報建設單位;
(19)、督促施工單位整理好內業(yè)資料,檢查資料的及時、真實、完整和規(guī)范,符合歸檔要求;
(20)、審查施工方路面工程施工總結;審核路面工程的中間交工驗收證書;
(21)、編寫路面工程施工監(jiān)理評價報告,上報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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